网站支持IPv6访问 简体

2018年环保政务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索引号 : 文       号 :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名       称: 2018年环保政务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年01月14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2018年环保政务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2018年,按照委、政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环保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范围,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现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领导重视环保局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和促进公众参与的重要抓手。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对政务公开文件重点批示,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

(二)明确工作内容为确保环境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准确性,我局印发了《咸宁市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工作方案》,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要求。同时进一步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强化宣传平台建设一是合理运用新媒体。依托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的深入应用,向市网管办递交咸宁环保微信、微博信息服务平台登记表。此外,我局还在办公楼一楼电子屏幕定期公开环保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在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放置宣传单,微信微博二维码,积极参与新闻媒体宣传等。二是规范门户网站布局。以环保服务和便民利民为设计主旨,采用模块化管理,在环保门户网站设置了在线办事、机构职能、环境质量、业务工作、公告公示等多个公式栏目,为个人、企业及有需求的群体提供环保信息服务,针对公众参与提供网上信访、投诉举报等。三是加强公众互动交流。2018年共收集舆情信息126件,在线解答网友提问10件,转办116件,所收集舆情信息均做到件件有办理、件件有回复。

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信访件1651件,其中:来信35件、电子邮件133件、12369受理1385件,接待群众来访85批164人次、市领导批示件11件、市信访局批转2件,所有投诉件均按程序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并进行了回复。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分别完成配合省级环保督察和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分别在咸宁市政府网站、咸宁市环保局门户网站开设专题专栏。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38个问题整改完成26个,完成率为68.4%,交办我市56件信访件全部已办结并完成整改;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我市73个问题整改完成68个,完成率为93.15%;长江经济带生态环保审计及水污染防治审计交办我市3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生态环境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督查、省级专项执法检查共交办我市饮用水问题27个,已全部整改完成。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咸宁市共计接收信访交办件94件,来电74件,来信20件。均在督察组要求时限内办理办结,其中责令整改45家,立案处罚5家,拘留3人,约谈26人,问责8人。

2.规范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公开2018年空气质量情况,公开监测点位、评价分析、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所辖县(市、区)空气质量综合排名。一是在局门户网站首页开设空气质量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每小时空气质量情况;二是开设“空气质量月报”专栏,2018年截至目前已公开12期,并对往年同期空气质量同比情况进行公示。三是发布未来2天空气质量预报,提示不同级别空气质量状况对健康的影响以及有关防护建议措施。2018年,咸宁市城区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57天(剔除沙尘天8天),其中优83天,良212天,轻度污染55天,中度污染7天,优良率为82.6%,较2017年(79.5%)上升了3.1%。空气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56μg/m3,较2017年(62μg/m3)下降了9.7%;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7μg/m3,较2017年(47μg/m3)下降了21.3%。2018年1-10月,在生态环境部通报的169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咸宁市位居第16位。

针对重污染天气我局抽调人员组成专班,每天24小时通过湖北省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关注全市空气自动站监测数据,掌握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及时对城区四个国控空气监测点的监测数据进行调阅、分析、评价。2018年,针对我市出现的空气质量污染的情况,发布2次空气污染公示公告,进一步对企业生产,建筑工地施工等提出相关要求,对市民出行提供建议。

3.巩固水环境监测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强化地表水及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工作,一是在我局门户网站开设饮用水源地监管专栏,及时公开水质量月报,重点对饮用水源水质(潘家湾、马桥取水点)、国控地表水河流断面水质(洪下水文站、陆溪口、西河桥)和国控地表水湖库垂面水质(富水水库、斧头湖)监测情况进行公开。截止到12月份,监测数据显示今年我市国控断面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80%,省控断面地表水水质达标率为7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二是每月对全市六个县市区的“三河一湖一库”(长江、陆水河、淦河、斧头湖、富水水库)上的1个对照断面、5个国控、7个省控和每季度对3个市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进行采样监测,截止到12月份获监测数4131个。同时对潘家湾、淦河马桥和蔡贤水库三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了例行采样监测,截止到12月份获监测数据1812个。

4.加强环保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积极推进环保重要职能整体向办事大厅前移,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告知,健全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二是为缓解群众办事“两头跑”,2013年我局建设完成《环保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该系统优化了审批项目、再造审批流程,网上审批时间比传统审批缩减了50%。三是全市环保网上行政审批系统自开通之日起累计接办件2041件,其中2018年接办件408件,所有审批信息,包括审批信息全本均在咸宁环保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在“精准化”简政放权方面。我局将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审批时限压缩55%以上,提速至13日内办结。同时,制定了环评“零审批”清单,同时在咸宁高新区内探索对9大行业38类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豁免环评审批及备案手续。目前,“零审批”咨询服务达40人次以上,为企业节省环评费用19万元以上。

5.落实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一是依托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治理设施情况和总量等基本信息,督促企业及时公开自行监测信息。二是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了“重点污染源信息”和“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栏目,及时公示咸宁市国控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情况,每季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全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超标排放企业名单以及未开展监测原因。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8家国控企业,已安装污染物自动监控系统32套,监测数据已实现与部、省级平台联网,联网率达到100%。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9.56%,位居全省前列。

6.深化环保执法信息公开。今年以来,通过部门联动、交叉执法、区域联动等形式,围绕淦河水质改善、企业非法排污整治、长江大保护、环境执法大练兵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了环境执法“零点行动”、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全市涉工业企业环境问题专项行动、禁磷专项执法行动、环保综合执法检查、淦河工业污染源专项行动、“双随机”抽查等专项执法行动,对工业企业、洗涤行业、汽车修理行业、畜禽养殖场等行业开展了深层次、全方位检查。通过各项执法行动的开展,企业环保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全市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未发生一起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得到严肃查处,截至11月底,全市共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23起,罚款1500万元,办理《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55起,其中查封扣押案件42件、限产停产案件2件, 移送行政拘留案件8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案件3起,关闭洗涤企业2家、畜禽养殖场3家,强制查扣销毁含磷洗涤剂300公斤。

7.规范财务信息公开。2017年度我局总收入1283.22万元,本年收入1181.9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1.3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1.91万元中,财政拨款收入1181.91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0%。总支出1283.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13.9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9.31万元。2018年预计支出预算2860.79万元,用于基本保障支出408.6万元,项目支出2452.19万元。2017年预计支出预算1201.37万元,用于基本保障支出446.41万元,项目支出754.96万元,基本支出预算减少了37.8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了1697.2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2018年环保工作新目标、新要求、新任务,根据各项目工作要求更合理安排了相关预算。

8.强化依申请公开2018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需求3件,分别是周民权等6人要求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档案编号:1577),何鹏要求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信息(档案编号:2492)和徐芳要求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档案编号:2492)。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回复相关要求,我局主动联系申请人,回复相关内容,并引导其到局网站查询具体信息。所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需求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理回复。

9.多渠道开展信息公开。2018年我局先后在《政策》、《人民网》、《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咸宁电视台等媒体发表各类文章、新闻稿件852篇,其中国家级120篇,省级44篇,市级688篇;省级专版2个,市级12个;开办专栏宣传4期,组织专题访谈6次。坚持从娃娃抓起,创新开展生态环保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课程等活动,今年秋季“开学第一课”主题为生态环保,组织城区学生参观城市污水处理厂等公共环保设施,加快培育“生态小公民”。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推行绿色建筑、绿色消费、绿色交通,举办“6·5”环境日“大美咸宁·优秀环保摄影作品评选及颁奖晚会”和全市巡展活动,开展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等十类绿色创建活动,获评湖北青年环境友好使者15名、少年环保使者6名,引导全体市民参与环境保护。设立“智慧环保之窗”,完善环境信息发布机制,搭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互动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网站办事服务建设情况

自环保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在全市启动运行,我局组织专班人员加快审批系统的推广运用,全面推动环保审批职能从实体政务大厅向虚拟政务大厅转变。一是对接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系统。实现环保行政审批的便捷化、规范化、高效化,实现了快捷审批、廉洁审批、便民审批、阳光审批。二是对接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办理规定、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办理结果、工作制度、办公地点和时间、诉求方式“八公开”。三是对接门户网站在线办事系统。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线提交行政审批资料,及时查询到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

2018年,咸宁市市级环保部门共审批项目84个,涉及总投资937095.82万元,环保投资50089.51万元。其中报告书36项,分别为社会事业项目8个,化工石化项目7个,造纸轻工项目5个,建材项目5个,机电项目3个,公路项目1个,有色项目1个,冶金项目1个,其他项目5个。报告表35项,其中机电项目10个,社会事业项目6个,公路项目6个,造纸轻工项目3个,建材项目3个,城建项目3个,水利项目1个,其他项目3个。另有现状评估报告6个,变更报告7个。

四、网站政民互动功能建设情况

我局在网站上建立了完善的互动交流渠道和服务机制。局信访科负责及时处理网站公众参与信息,明确了责任单位,并明确规定留言类、咨询类信息应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投诉类信息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予以办结。在严格的监督下,网站信访投诉案件和咨询服务信件及时得到了受理和办结。同时设立民意征集栏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加以改进。通过受理公众投诉、接受公众咨询,帮助公众解决实际问题,促进了政府与公众的交流互动,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2008年12369环保热线开通以来,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守,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85批164人次,电话受理投诉1385件,办结率100%。及时解决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市民的好评,真正起到了政府网站在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作用。同时我局在环保门户网开通了在线访谈栏目,通过《党风政风热线》直播、《百姓问政》等栏目和视频、音频这样全新的方式让老百姓更加全面的了解环保工作,把群众关心的问题利用网站用更多的宣传形式紧密的联系起来,使老百姓更加关注环保、支持环保、融入环保。

五、网站特色服务建设情况

由省生态环境厅主导建设的环保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加速推动了我局环保审批职能从实体政务大厅向虚拟政务大厅转变。突出亮点:一是对接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审批系统。实现环保行政审批的便捷化、规范化、高效化,实现了快捷审批、廉洁审批、便民审批、阳光审批。二是对接市政务服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办理规定、办理程序、办理期限、办理结果、工作制度、办公地点和时间、诉求方式“八公开”。三是对接门户网站在线办事系统。社会公众足不出户,就可以在线提交行政审批资料,及时查询到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

随着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的深入,社会公众对于互联网信息共享依赖程度越发增强。我局加大了新媒体在环保宣传工作中的应用,通过“咸宁环保”政务微信微博,及时推送和转发环保重点工作信息。同时联合咸宁广播电视台共同推出《冷村的绿色经》、《绿色畅想》和《绿色守护者》等环保宣传片和微电影大大提高了公众的环保意识。此外,我局还在办公楼一楼电子屏幕定期公开环保办事指南、审批流程,在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放置宣传单,微信微博二维码,积极参与新闻媒体宣传。

六、网站建设与管理情况

作为环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平台,我局高度重视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先后进行了两次改版,改版后的网站融合了“突出宣传”和“提升服务”两大理念,共包括信息公开、环保动态、政民互动、民意征集、网上申报、空气质量预测等8个大栏目、20余个子栏目。

网络安全同时也是重中之重,2018年我局针对网站安全一是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具体操作的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指定了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的发布和网络日常的维护工作,有力地确保了网站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和完善了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较为规范的上网工作程序,信息报送、公文传递、文件资料保存等均有领导审批,经办人员署名签字,整个操作运转过程均符合计算机安全保密规程。对上网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三是建立了信息更新发布工作情况监督机制。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的目标管理考核,使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七、存在问题

2018年,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市环保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环境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群众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鄂ICP备05011845号 网站标识码4212000006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32号

网站地图隐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