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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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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名       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30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一、 总体情况

2020年,在省生态环境厅和咸宁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咸宁市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北省政府公开信息规定》,按照省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狠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公开机制。建立了局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局办公室具体抓,各科室、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印发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2020年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各项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单位和责任人。

(二)努力拓展公开渠道。2020年,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在全面加强网站管理,充分发挥局官网在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努力通过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公开生态环境有关信息。一是4家市级媒体开辟了专刊专栏,专题报道生态环境工作动态、各地生态环境保护新举措、新成效;在中国环境报、湖北日报等媒体发布生态环境有关信息300余条;在局新浪官方微博发布有关信息500余条。二是及时召开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全面介绍了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三组织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两次走进咸宁电视台直播间,开展了以“美丽咸宁·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6·5”世界环境日活动和“以案说法”环保法律法规普法活动,充分展示环保铁军风采,大力宣传生态环保理念,提升公民守法意识。四是大力推行环保设施开放。在线上开放生态环保相关设施的同时,组织市委党校学员实地参观了危废、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环境监测设施;组织深邦青少年俱乐部100名小学生走进咸宁甘源水务有限公司实地参观生活污水的处理流程,让小学生“零距离”接触环保设施和环保工作五是配合市人大开展了以“聚焦农村环境整治,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在通山县举行了活动启动仪式,组织记者赴梅田村等地实地采访报道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情况。

(三)全面完善公开内容。一是组织对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第三方评估发现的涉我局政务公开12个方面39个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整改。二是组织对咸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通过第三方评估发现的与我局有关的“未公开2019年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实施效果”问题进行了核查,及时报送有关情况。三是对照省厅办公室《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组织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及时补充公开了相关信息。

2020年,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共主动公开生态环境有关信息(包括通过局官网、新闻媒体、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公开信息)4000余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个,未收到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无未经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现象。局政务服务窗口被评为“红旗窗口”,局门户网站在市政府抽查中排名市直单位第三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8

139

37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1

0

142

行政强制

7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10137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2

2

3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2

2

2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2

2

3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市政府生态环境厅及社会公众对环境信息公开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因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解不透彻,存在少数应公开而未公开信息。二是部分公开信息不够规范和全面,存在不能准确、客观反映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现象

在今后工作中,我局重点做好以下两项工作: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学习,依法依规公开所有应公开信息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指导、督促有关科室、单位规范制定、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开信息要素齐全、内容全面,能够准确、客观反映相关工作情况,努力为公众提供优质政务公开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1年1月30日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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