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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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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名       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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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关心指导下,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以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实际加强普法等方面为着力点,积极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宣传活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八五”普法工作中,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依法治市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部署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主题活动,印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集体学习计划》,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年度计划;先后给县级干部购入《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相关书籍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等5次以上。

是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对照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切实履行部门法治工作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本部门具体落实措施,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10余次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开展普法学法宣

一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培训。印发《2023年度咸宁市生态环境局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咸宁市生态环境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牵头完成了《咸宁市涂河保护条例》草拟和征求意见工作,推动《淦河保护条例》早日正式颁布实施。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专题宣讲报告会,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副校长张召华,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网络培训、等相关培训10以上,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测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100%今年截至目前,组织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8期“一月一法”学习,对《湿地保护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长江保护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集中研学。

二是积极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力开展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八五”普法。利用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6.5环境日等时间节点,在局一楼大厅和局门户网站上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宣传;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宁带队参加2023年“法治热线一部门说法”广播电台栏目,对新修订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科普宣传,并开展普法问卷调查。

三是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普法。举行2023年咸宁市“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暨环保世纪行启动仪式,通过现场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开展垃圾分类小活动、环保绘画展览等“面对面”向市民讲解环保方面的知识,开展活动宣传。结合“4.15”国家安全日,联合市铁塔公司邀请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月亮湾环保协会师生开展电磁辐射科普,消除公众“谈辐色变”的恐慌心理。结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开展科普进校园、“巡河湖绿”行动、参观动植物标本陈列室等系列活动,引导学生保护身边的生态环境,开展“文明祭祀”“环保知识进乡村”“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等志愿服务活动,联合温泉社区、通城县天门村、湖北科技学院、咸宁市实验外国语小学、咸宁市第三小学等开展国家安全知识、核辐射、生物多样性等环保知识普及、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宣传,活动累计覆盖2000余人。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记录仪管理办法、执法记录仪操作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环节一览表、全过程记录资料模版、行政执法各程序环节具体记录方式和规范。严格按照《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开展执法工作,修改完善《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有效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我局《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委员会的通知》;完善规范我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审查相关制度,通过充分征求多方意见,经717日党组会讨论通过,正式印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议工作规则》。按要求梳理本单位牵头起草、地方人大或政府审议通过后报省人大或政府批准实施的法规和规章,按市政府、市司法局要求开展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清理文件共17件。同时,每季度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公平性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表和增量审查统计表。

三是落实我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签订法律顾问合同,明确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法律文书等进行审慎审查。今年截至目前,审核相关科室(单位)合同、文件65份,出具法制审核意见65份,多次参与相关决策活动,进行法律咨询。

(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严格规范公正严明执法

一是创新工作监督方式一是织密网格点。全市1058个村聘请1118环保监督员,建成以“乡镇、村为主体、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和业务指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网格监管体系。二是严守标准线制定《咸宁市生态环境系统交叉执法检查工作办法(试行)》,由市支队统一调度指挥、统一执法标准2023集中全市优势兵力开展两轮交叉执法。三是广撒监督网。印发《咸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动群众弥补基层执法监管短板。2023年全市共办理环境违法举报奖励案件10起,合计奖励金额1万元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抓在日常、严在日常、评在日常”为导向,建立“两库一室”。一是建立执法尖兵库,树立典型标杆。选拔2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执法人员纳入执法尖兵库,通过开展集中培训、查办重大案件,带动整体能力提升。二是建立典型案例库,用好案例示范。每季度开展案卷评查,并在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印发《典型案例汇编》。三是建立尖兵工作室,提升攻坚能力。开设执法尖兵专属阵地,用于集中办案和案情研讨。全年抽调执法尖兵查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移送案件2起、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移送案件4起,有效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健全非现场监管全覆盖体系。2023年利用非现场监管查处案件13起。一是建立一体化监测网络。统筹资金1.1亿元投资建设“智慧长江”生态环境监管平台,建立“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二是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全市95水、气重点排污单位均已按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三是大力推广用能监控。72家企业安装用能监控,将环境监管关口从监督企业污染排放前移至监控企业用电量。四是充分利用新型装备监管。对执法人员无法到达的区域使用无人机进行飞检巡查,2023年利用无人机飞检查处环境违法案件9起。

四是强化案卷评查工作。制定《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生态环境执法计划、生态环境执法暨大练兵评分指标清单》《2023年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方案》,按季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及环境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报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案件填报、典型案例报送相关情况;学习了湖北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填报规范及系统操作;交叉评查各地环境执法案卷;进行了环境执法经验交流。同时,通报案卷问题清单,对案卷问题进行整改督办,相关案卷问题在“湖北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填报信息系统”进行案卷审核。20239月,按照《2023年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工作实施方案》时间安排,我局对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赤壁市分局、崇阳县分局生态环境执法相关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案件整改落实情况及重点污染源进行现场核实。对稽查发现的问题下达了《生态环境执法稽查意见书》,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推进“执法+服务”。开展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执法+服务”等活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的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服务,已对10家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组织开展市区涉气企业环境问题整改包保工作,将前期集中交叉执法检查发现的存在环境问题的96家企业238个环境问题交由干部职工进行一对一包保帮扶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已完成问题整改199个。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四张清单”>的通知》规定,严格把关适用情形,20231-10月办理了6起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案件,免于处罚86.528万元。

二是推进“普法+服务”。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轮生态环境交叉执法检查暨“送法入企”活动。重点围绕通城县、崇阳县涉重金属砷等和挥发酚排放企业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向企业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提供环境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与指导,帮助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积极组织我市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中的企业,开展2023年湖北省企业生态环境守法普法线上培训,帮助企业增强环保自主守法意识、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全面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推进“审批+服务”。贯彻落实部、省厅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印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持续精简审批程序提出包含打捆审批在内的13条精简手续、服务保障措施,全力促进环评工作提速增效。截至目前,已服务企业完成项目环评审批173减轻企业排污权交易成本负担落实排污权交易手续费减免政策,对进行排污权交易的企业免除其交易手续费,27企业免除排污权交易手续费4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不足,执法任务繁重,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有不到位的情况。二是执法水平有待提高。法治建设工作繁重,专业性较强,新出台、修订的法律法规较为密集,对执法人员执法能力要求逐渐提升。三是服务型行政执法意识有待加强。目前“污染防治攻坚战”日益呈现高压态势,对执法效率和执法时限要求更加紧迫,基层执法人员面临的问责压力日益加重,基层执法队伍人员能力和水平急需提高。

三、2024工作思路和要点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领导“带头学”、支部“定时学”、干部职工“常态学”学习机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职工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

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6·5”世界环境日、“5·22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日等特殊时间节点为契机,加大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沟通力度,推进生态环境普法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关注、支持环保工作浓厚氛围。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及说理式执法等方式向服务对象普及生态环境法律常识,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提升环境执法水平。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加快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为“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环境支持。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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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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