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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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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名       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2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咸宁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等中心任务,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提升公开质量、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回应关切,切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聚焦生态环境质量、环境监管执法、环保动态等社会关切领域,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全年通过局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010余条。其中,局官网发布信息 1140条,政务微信发布550余条,政务微博发布320余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发布政策解读材料6篇,内容涉及《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等重要政策,采用图文、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增强了政策传播力和实效性。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持续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机制,确保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应公众申请。2025年,共办理了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期内予以答复。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环境质量监测数据、重点排污单位等。在办结的申请中,予以公开占比为100%,有效满足了申请人的信息需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动态更新主动公开目录,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2025年,没有新制定或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计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局官方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栏目设置,提升检索便捷性。同时,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咸宁生态环境”双微平台关注度持续提升。积极参加部、省、市级各部门组织的网络攻防实战演习和防御工作,2025年未出现网络安全问题。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对照省生态环境厅第三方机构反馈的政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4次工作例会研究网络安全工作,开展为期7天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和业务骨干讲网络安全,提升网络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三是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依据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性、公开成效等方面开展社会评议,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整改,有效助力推动我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务公开深化、政务服务细化、便民服务强化。2025年以来,我局未发生政务公开追责问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近2010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5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行政相对人提起的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4年问题改进回顾。针对2024年存在的政策解读时效性有待加强、解读形式仍偏传统,对年轻群体吸引力不足、息公开制度贯彻办法落实有待增强、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我局在2025年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建立了政策解读协同机制,明确解读责任时限,确保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二是探索运用短视频、直播、H5等新媒体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宣传;三是落实《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制定《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保密及内容审查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四是修订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文本,统一答复口径和格式,办理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二)2025年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多样化、智能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与公众互动性有待增强;二是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时效性不足。

(三)2026年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探索运用数字化、图表化等形式提升信息公开效果,优化网站互动功能;二是深化环境数据公开与应用,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更好地服务公众需求和环境管理决策;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与培训,提升全系统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5年,我局未向申请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共有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41件(包括主办4件、会办件 3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6件(包括主办4件、会办件22件);政协提案15件,均为会办件,所有建议提案均按程序和时限办结。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持续推进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时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等监测数据月报。扎实做好中央及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全年在省、市级媒体发布相关信息330余篇,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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