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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营商环境法规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

索引号 : 011337514/2021-23282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营商环境法规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15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分类处理意见

废止

失效

修改

降密

解密

继续

有效

1

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赤壁市禽畜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修订版)

赤政发〔2018〕7号

2

通山县环保局关于调整“三同时”验收管理领导的通知

通环保文〔2015〕41号

(理由:法律法规已有新的规定,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不适应,宣布废止。)

填表说明:

1. 此表用于各清理单位汇总报送由其提出的清理意见;

2. 需要废止的,在“废止”一栏填写“是”,并按清理标准写明理由;

3. 需要失效的,在“失效”一栏填写“是”,并按清理标准写明理由;

4. 需要修改的,在“修改”一栏填写“是”,并按清理标准写明理由;

5. 需要降密解密的,在“降密解密”一栏填写“是”,并注明现密级、保密期限;

6. 继续有效的,在“继续有效”一栏填写“是”。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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