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营商环境法规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
索引号 : 011337514/2021-23282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营商环境法规文件清理意见汇总表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15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分类处理意见 | ||||
废止 | 失效 | 修改 | 降密 解密 | 继续 有效 | |||
1 | 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赤壁市禽畜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修订版) | 赤政发〔2018〕7号 | 是 | ||||
2 | 通山县环保局关于调整“三同时”验收管理领导的通知 | 通环保文〔2015〕41号 | 是 (理由:法律法规已有新的规定,内容与新的法律法规不适应,宣布废止。) |
填表说明:
1. 此表用于各清理单位汇总报送由其提出的清理意见;
2. 需要废止的,在“废止”一栏填写“是”,并按清理标准写明理由;
3. 需要失效的,在“失效”一栏填写“是”,并按清理标准写明理由;
4. 需要修改的,在“修改”一栏填写“是”,并按清理标准写明理由;
5. 需要降密解密的,在“降密解密”一栏填写“是”,并注明现密级、保密期限;
6. 继续有效的,在“继续有效”一栏填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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