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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要点、现场执法 计划和重点项目制定情况说明

来       源 :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22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要点、现场执法 计划和重点项目制定情况说明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和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新机制运行的第一年,抓好今年的执法工作非常重要。为了贯彻落实全省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咸宁市全面从严治党暨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咸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把执法要点制定作为抓好今年执法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亲自谋划、专题研究,制定的要点得到了省环境执法监督局认可。

一、领导重视谋划早。早在2020年12月初,咸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就开始着手谋划2021年综合执法工作,确定了以服务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为目标,以“执法+服务”和执法“大练兵”为核心,以“统筹综合执法 打造环保铁军”为主题,计划开展十大专题培训和“危险废物、在线设施、辐射安全、污水处理厂”等重难点问题整治执法帮扶活动。并将“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执法+服务’活动”、“危险废物整治‘执法+服务’活动”、“在线设施‘执法+服务’活动”纳入2021年财政预算;2020年12月,就谋划联合湖北科技学院辐射安全与防护专业团队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执法+服务”活动工作事项。在省厅执法要点、现场执法计划和重点清单未印发前,我们就形成了“理论学习+实战演练+专项执法”的执法工作模式,起草了《咸宁市环境监察支队2021年“统筹综合执法 打造环保铁军”培训工作方案》(简称“培训工作方案”),对2021年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与咸宁市2021年执法要点和现场执法计划是高度契合的。

二、对标对表执行严。在制订执法要点、现场执法计划和重点项目过程中,咸宁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严格对照《湖北省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要点》、《湖北省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湖北省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重点项目清单》,在标题、内容、责任层级及时间安排,通盘考虑,一字一字斟酌,反反复复修改,一步一步完善。结合省环境执法监督局重点项目考核标准和季度考核时间,合理安排各项工作时间、实施步骤、确定责任层级,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

今年,我们咸宁共有15个“送法入企”、“执法+服务”活动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初次纳入2021年执法计划的企业有300多家,通过应用软件、人工核查,30多家企业涉及多个专项行动。按照省环境执法监督局“一企勿多查”、“一次性查到位”要求,对一家企业涉多个专项行动的,我们采用“三个优先一个结合”进行梳理、落实。一是优先部、省专项执法检查。如晨力纸业涉及省级“送法入企”活动和市级“核辐射安全与防护”等专项,我们优先确定“送法入企”活动,同时在名单后备注“辐射”,以此提醒在开展造纸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时也要重点查的辐射防护与安全内容。二是优先特定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如一家污水处理厂涉及“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执法+服务’活动”和排污许可证专项检查,我们优先确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执法+服务’活动”。三是优先市级检查企业名单。特别是在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及自主验收执法专项中,我们全面梳理了2018-2020年国家、省、市、县审批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库”,对建设项目建设、验收、日常监管情况进行了大排查,优先确定市级检查名单,其余企业,县级全覆盖检查。通盘考虑部、省、市、县,合理安排,确保各专项现场检查企业不重复。四是结合“双随机”日常监管和各专项执法检查,将环评审批手续、环保“三同时”制度及自主验收落实情况、排污许可证落实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水气达标排放情况、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等内容全部纳入现场执法检查,切实做到“一次性查到位”。

三、广开言路雕琢细。为确保2021年工作落深落细,在制定执法要点制定过程中,我们征求了县(市、区)分局两次意见,召开了两次局务会审议,两次征求省局领导意见。通过“两个两上”及“两下”广开言路,采纳了县(市、区)意见7条、市局领导及水气土科室负责人意见5条、省局领导意见3条,我们从标题、重点内容、时间安排、执法检查抽查比例、具体企业名单等方面反复斟酌、修改。

四、突出特色内容新。一是在“执法+服务”活动中加入了新内容。认真总结2020年“执法+服务”工作成效,在省厅执法重点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把执法帮扶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并增加了“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整治”、“在线设施”、“辐射安全与防护”等行业的“执法+服务”活动,坚持“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理念,提升执法温度。二是在理论学习与实战演练融合上增加了新举措。结合“培训工作方案”,我们增加了省级重点工作“环保三同时及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落实情况”、“造纸行业”现场检查要点等专题培训,在理论学习后,结合专项执法检查深入企业开展实战强化训练。2021年,我们将“以学带练,以练带专项执法”的工作思路贯穿整个执法重点项目中。三是在督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上制定了新方案。结合咸宁实际,增加了“制定工业园区及企业环境管理评级制度”内容,每季度对工业园区及企业的环境管理情况进行评级,将评级结果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咸宁高新区管委会,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提高企业绿色发展水平,加快绿色工业园区建设。咸宁8个经济开发区纷纷聘请环保管家加强园区环境管理。四是在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上找到了新方法。增加了“建立‘五步工作法’制度”,在专项执法中严格按照“专项检查、通报交办、集中整治、核查督办、提请追责”五步工作法,形成“闭环”管理,规范执法。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重点项目目标任务,贯彻“快严细实和”的工作要求,按照“事出我手、必属精品”工作标准,努力实现执法工作任务与执法能力建设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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