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口类型
工业排污口
溯源情况
经溯源核查,该排口为斯柏生物科技公司的生产废水排污口,厂区废水经本排口接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责任主体及主管部门
该排污口责任主体为咸宁市生态环境嘉鱼县分局、湖北斯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嘉鱼县武汉新港潘湾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由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嘉鱼县分局牵头整治;主管部门为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管理,统筹工业排污口整治工作。
整治类型
规范
整治措施
经现场核查,该排口主要排放斯柏生物厂区生产废水,目前该排口已完成整改验收,整治措施如下:
整治成效
经过整改,潘家湾镇斯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企业内一企一管改造,厂内的生产废水经该工业排污口接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排入长江。
原排口填埋前 | 原排口填埋后 |
原管道接污水处理厂 | 改造后一企一管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
废水收集池 | 厂内一企一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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