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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关于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五批交办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截至2023年12月23日12时)

发布时间:2023-12-23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咸宁市关于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十五批交办查处情况公示

(截至2023122312时)

省第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216(第十五批)交办我市的1件信访问题,截至1223阶段性办结0件,已办结1件,其中,查处属实的1件,不属实0件,责令整改0件,立案处罚0件,拘留0人,问责0人,约谈0人。

序号

地区

举报的主要内容

查处情况

下一步工作

责任单位

备注

1

咸安区

咸安区横沟桥镇李堡桥村八组村口养猪场气味大,影响居民生活。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系咸安区横沟桥镇李堡桥村八组甘尾林养殖场,20231126日,甘尾林自购125头仔猪饲养。之前处于停养状态现场核实未发现甘尾林养殖场有养殖粪污外排情况和明显的养殖臭气。但随着猪仔体重增大和环境温度升高,后续有养殖臭气扰民风险。

要求甘尾林养殖场规范粪污资源化利用,并做好台账,在养殖区域加装挡风墙和喷淋设施,减少养殖臭气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咸安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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