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访问 简体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 (市序号45)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6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市序号45)整改工作,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督察反馈问题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仍需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设立地理界标、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等管理设施偏少或不醒目。咸安区的汀泗双石水库、赤壁市的白石水库、通城县的阁壁水库、龙潭水库、神龙坪水库、崇阳县沙坪镇关山水库存在标识标牌不完善、围网破损或无围网、丢弃垃圾、垂钓等现象。

二、整改目标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善咸安区的汀泗双石水库、赤壁市的白石水库、通城县的阁壁水库、龙潭水库、神龙坪水库、崇阳县沙坪镇关山水库安全围网建设,增加饮用水水源地地理界标、禁止钓鱼游泳、注意安全等警示牌。

  2.切实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巡查监管,依法制止并查处钓鱼、乱倾乱倒等行为,切实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3.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严防问题反弹。

四、整改情况

1.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4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完善咸安区的汀泗双石水库、赤壁市的白石水库、通城县的阁壁水库、龙潭水库、神龙坪水库、崇阳县沙坪镇关山水库安全围网及地理界标、禁止钓鱼游泳、注意安全等警示牌建设。

2.严格落实水源地巡查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定期对已完成整治的饮用水源地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加大对饮用水源地的日常监管工作,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落到实处,防止环境问题反弹。同时,结合汛期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要求,定期组织人员对饮用水水源地开展监测与巡查,节假日期间,组织人员对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风险点位开展节日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交办,确保全市饮用水水质安全。

3.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的通知》,6月17日-7月5日,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等方式对全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覆盖检查,抽查了“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6个,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工作现状、规范化建设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查阅了水源地保护工作台账资料,检查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要求县(市、区)进行立行立改,确保饮水安全。

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之日为准。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

联系人:朱燕

联系方式:0715-8898863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鄂ICP备05011845号 网站标识码4212000006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32号

网站地图隐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