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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市序号33)整改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2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验收的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市序号33)已完成整改,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通山县、咸安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较重。

二、整改目标

有序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完成“十四五”期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切实改善农村环境。

三、整改措施

1.建立国家级、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清单“一水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开展桂花镇盘源村十五组塘、双溪桥镇李沛村三组门口塘、汤垴村六组塘、马桥镇曾铺村大路周门口塘、浮山办事处白鹤村七组中槽沟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完成官埠桥镇渡船村围垸沟黑臭水体核查问题整改工作。建立垃圾定期清捞清理的维护机制,及时对黑臭水体水面漂浮物及沿岸垃圾进行清理清捞,防止出现返黑返臭现象。(咸安区负责落实)

2.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科学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地方统筹落实建设资金。加快推进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实施进度,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并上报销号。(通山县负责落实)

四、整改情况

“十四五”期间,全市共有纳入国家和省级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47条(国家监管清单24条、省监管清单23条),其中咸安区11条、通山县14条。截至目前,全市47条农村黑臭水体已全部治理完成,其中咸安区11条、通山县14条。

1.2024年以来,按照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咸安区制定了“一水一策”整治工作方案,完成桂花镇盘源村十五组塘、双溪桥镇李沛村三组门口塘、汤垴村六组塘、马桥镇曾铺村大路周门口塘、浮山办事处白鹤村七组中槽沟5条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完成官埠桥镇渡船村围垸沟黑臭水体核查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了《咸安区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制度》,建立了垃圾定期清捞清理的维护机制,及时对农村黑臭水体水面漂浮物及沿岸垃圾进行清理清捞,防止出现返黑返臭。截至目前,咸安区11条纳入省级及以上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全部治理完成。

2.通山县组织对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找准农村黑臭水体形成原因,科学制定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方案,把农村黑臭水体与农村环境整治相结合,争取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2个、资金2278万元,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截至目前,该县辖区内14条纳入省级及以上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全部治理完成并上报销号。

五、整改结论

经对照《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第33号问题),我们认为我市农村黑臭水体问题整改制定的各项措施已经完成,整改效果达到预定目标。

以上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之日为准。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

联系人:肖余祥联系方式:0715-8271728

联系邮箱:xnshbdc@163.com

联系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5号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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