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完成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市序号23)整改工作,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入河排污口整治需加大力度。部分长江排口没有整治完成,有的县(市、区)入河排污口分布于工业园区、灌溉农植、畜禽养殖等区域,排污口承接了生活污水、企业废水、雨洪水等,污水来源错综复杂,溯源难度大。
二、整改目标
持续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省定整治任务。2024年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完成率100%,验收销号完成80%。
三、整改措施
1.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
2.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原则要求,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命名编码工作,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分年度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3.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要求,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序时推进整治工作,全面完成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
4.统筹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和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加快补齐截污治污短板,强化污水处理提质增效。
5.推进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
四、整改情况
1.加强长江入河排污口监测。按照“有水皆测”原则持续开展监测工作,对国省控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存在风险的重点排口每月监测一次,对重点排口每季度监测一次,对一般排口每半年监测一次。
2.深入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根据生态环境部交办的长江入河排污口清单,咸宁市共有长江入河排污口329个,排污口排查、监测及溯源工作于2019—2021年完成,2021年7月,市政府印发了《咸宁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试行)》,启动整治工作,并完成了一批立行立改工作,2022年3月,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咸宁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在整治过程中,每月对整治情况进行调度分析,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2023年底,我市全面完成了长江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并按规定建立了“一口一档”整治台账。
3.制定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指挥部和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专班办公室分别印发了《全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全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全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2024年重点工作清单》《全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2025年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各年度工作任务。
4.加大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稳步提升乡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效能。近两年来赤壁市共计新建改造管网约65km,截至2025年10月底赤壁市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69.88%,较2022年提高17.7个百分点;持续推进老旧管网、混错接等改造,截至2025年10月底管网错接混接整治262处,整治完成率96.32%,三级以上缺陷整治1901处,整治完成率87.52%。近两年来嘉鱼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接污纳管8.8km,其中新街污水管网延伸工程主管网2.8公里已完成;潘家湾污水管网延伸工程主管网2公里已完成;陆溪污水管网延伸工程主管网4公里已完成;2025年已启动城乡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更新嘉鱼县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的氧化沟、脱水间、二沉池、加药间、进水池、污泥池、进出水监测房等925套设备仪器。截至目前累计处理乡镇生活污水176.5万吨,出水水质均达到一级A标准。
5.严格开展验收销号。2023年9月,我市启动长江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工作,市、县两级整治主管部门采取调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拟销号排口进行验收核查,经省级备案后确认销号完成,截至2025年9月,共计分6批次完成了全部329个长江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工作。
五、整改结论
根据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市序号23)整改目标要求,该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时间共10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整改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系人:赵思昊 联系电话:0715-8898863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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