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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9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6年6月29日至7月13日进驻咸宁市开展2026年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现将《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

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的情形,可向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反映。

电子邮箱:jwztjjjcz@163.com

信箱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46号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邮编:430070。

联系电话:027-87859953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湖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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