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隆重纪念“6·5”环境日,响应市委、市政府“走绿色崛起之路,打造国际生态城市”的号召,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决定于6月3日举办6·5”环境日自行车城区巡游活动,现将《2016年咸宁市纪念“6·5”环境日自行车巡游启动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组织工作。
咸宁市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咸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6年5月20日
市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印发
2016年咸宁市纪念“6·5”环境日
自行车巡游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咸宁市第七届自行车城区巡游启动仪式
“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
二、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咸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中共咸宁市委宣传部
中共咸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咸宁市总工会
咸安区人民政府
咸宁市环境保护局
四、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体育局、市卫计委、咸宁广播电视台、咸安区政府、北京红牛饮料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华润雪花啤酒武汉有限公司、武汉中正通自行车服务公司咸宁分公司
五、活动时间:5月27日(星期五)前各单位上报团体参游领队及参游人数;6月3日(星期五)上午8:30-9:00入场;9:00-9:30启动式;9:30-10:30自行车城区巡游。
五、启动地点:咸宁体育中心
六、巡游路线:咸宁体育中心——双鹤桥——长安大道——区政府——金桂路——银泉大道——咸宁体育中心
七、参加单位:市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大中专院校、大型厂矿(在咸企业)等单位的干部职工,自愿参加的市民。
八、参游人数:咸安区不少于900人,市直不少于1100人。其中各单位不少于30人,湖北科技学院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各不少于100人。
九、单位分工: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活动宣传报道;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组织市直机关单位参加活动;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市直企业参加骑行;市环保局负责活动组织协调;咸安区政府负责组织区直单位参加自行车巡游;市卫计委负责自行车巡游现场医疗救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维护城区自行车巡游活动安全;温泉公安分局负责仪式现场内外及城区公共安全;市治安支队负责巡游线路治安管理;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院负责组织大学生参加骑行活动;
十、报名方式:各单位须于5月26日前将参加巡游人员报市环保局。联系人:赵守明8898830 13972849871
裴 威8898860 15271304200
十一、奖项设置:设优秀组织单位20个,在新闻媒体公布获奖单位名单。
十二、具体要求:
(一)各参游单位须确定一名领队,负责组织联络。
(二)各参游单位要着装整齐,参游人员应身体健康,高血压、心脏病等病患者不得参加,避免意外。
(三)各参游人员要事先仔细检查车辆,发现故障及时检修,确保车辆安全。
(四)参游人员应按规定的巡游路线保持匀速骑行,严禁飙车,中途不得随意停车和擅自改变方向或离队。到达咸宁体育中心场内后,每人可到红牛公司工作台领取一罐红牛饮料。
(五)免责声明:自行车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凡参加者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对自己的行为和安全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