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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咸宁市2020年“6·5”环境日 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5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2020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系列活动的通知》(环办宣教函〔2020〕114号)、《关于做好2020年“6·5”环境日活动的通知》(环办宣教函〔2020〕226号)文件精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6·5环境日活动的部署,以及市委推进咸宁高质量发展“六大”活动要求,结合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订了活动方案,请各地、各单位和各科室细化方案、责任到人、积极行动、认真落实、团结协作,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附件:咸宁市2020年“6·5”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附件:

咸宁市2020年“6·5”环境日

系列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原则:求实创新,丰富多彩

二、活动主题:“大美咸宁·我是行动者”

三、活动时间:2020年5月-6月

四、活动组织:主办单位: 咸宁市环境保护委员会

咸宁环保世纪行组委会

咸宁市委宣传部

咸宁市委办公室

承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五、活动方式:

(一)组织参加2020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系列活动。

1.推荐一人参加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拟推荐通城隽水河义务清洁工刘卫国参选;

责任单位:市环境信息宣传中心、通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时间:4月15日前

2.组织我市摄影、书法、国画名家创作具有咸宁特色的作品参加全国比赛;

责任单位:市环境信息宣传中心、赤壁市生态环境分局、通城县生态环境分局

完成时间:4月25日前

(二)组织《法治热线——部门说法》上线咸宁传媒大厦二楼直播间访谈宣传环保大气、水、土污染防治法规。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

配合单位:大气、水、土等业务科室

完成时间:6月下旬

(三)联系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汇楚危废处理等单位,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实地参观及线上参观活动。

1.与环保设施单位合作制作图文视频在双微、环保网站等开展公众线上参观;

责任单位: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市环境监测站、水生态环境科、市环境信息宣传中心

完成时间:6月上中旬

2.与市委党校联系开展学员实地参观环保设施;

责任单位: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配合单位:市环境监测站、水生态环境科、市环境信息宣传中心

完成时间:6-7月(如未开学,时间顺延)

(四)组织4名团员青年参加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举办的《劳动筑梦·奋斗最美》全市职工云上咸宁诵读比赛活动,展示生态环境工作者奋进风采。

责任单位:局团委

完成时间:5月20日

(五)在新闻媒体刊登“6·5”环境日专版报道。

1.在咸宁日报《绿色咸宁》栏目专版刊登参加国赛的摄影名家作品集锦;

2.在香城都市报一个专版刊登市环境监测站创建先进党支部风采、2个专版刊登本局及7个分局工作新亮点;

责任单位:市环境信息宣传中心

配合单位:局办公室、市环境监测站及7个分局

完成时间:5-6月

(六)在潜山森林公园广场举办“5·22”国际生物多样性直播宣传活动,十六潭公园LED屏播放我市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专题片《生态启航》及宣传标语同时在局一楼LED屏播放。

责任单位:自然生态科保护科

配合单位:市环境信息宣传中心

完成时间:6月上旬

(七)生态环境局文明科室创建、两个月评选一次流动的文明单位,6月为首次。

责任单位:人事科

配合单位:市环境信息宣传中心

(八)咸宁电视台演播厅直播“6·5”环境日专题报道,连线采访医废监管、水质监测、复工复产、生态创建等相关内容,特邀市委办环保志愿者走进直播现场,时长1小时。

责任单位:市环境信息宣传中心

配合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7个分局

(九)咸宁环保世纪行赴乡村视察采访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大气、水污染防治重点焦点问题,在通山县举办启动式。

责任单位:市环境信息宣传中心

配合单位:相关业务科室及7个分局

完成时间:6月中下旬

(十)召开咸宁市2019年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责任单位:市环境信息宣传中心

配合单位:市环境监测站、相关业务科室

完成时间:6月中下旬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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