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咸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咸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协调会,市发改、经信、生态环境、交通、商务、统计、市场监管、文旅等部门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曾国之主持。会上,市创建办通报了咸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第一轮自评情况,梳理了相关指标达标情况,进一步强调了咸宁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重要性和紧急性。各参会单位就各自指标和职能依次发言。
曾国之强调: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生态文明领域最高的综合性国家级荣誉,拿到这块“金字招牌”,对咸宁市增强绿色发展竞争力、提升绿色生态影响力、建设“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创建工作已进入倒计时,只待“临门一脚”。全市上下要以破釜沉舟、志在必得的决心全力争创、背水一战,创则必成、不胜不休。一是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站位,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二是认真对照,确保验收。对照创建规程和指标要求认真编写完成情况报告,进一步完善评估验收资料,细致研究指标计算和认定方法,达标有困难的要迅速整改,要有达标的措施或者规划,确保验收前达标。三是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对于涉及多部门工作任务的指标,牵头单位要做好指挥调度,各责任单位积极配合。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鄂ICP备05011845号 网站标识码4212000006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