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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91套,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6.9%

发布时间:2023-12-13 来源:荆楚网

当前,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进展如何?12月10日,在深入推进咸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闻发布会上,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李建泓回答了记者提问。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李建泓出席发布会。黄铮 摄

李建泓介绍,近三年来,咸宁市每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上年度提升不低于5%,达到省定目标。截至 2022 年底,全市共完成 278 个行政村整治任务。至2023年12月,该市统筹推动45个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分解了各县(市、区)2023-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10月18日,全市召开农村生活污水工作推进会,成立工作专班,9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参与,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李建泓表示,该市指导各地按照“纳厂处理、建站处理、分户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全市共新、改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62个,11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全部或部分纳入城镇污水管网。

全市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91套,覆盖行政村162个,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6.9%,少数未运行设施正在有序整改。注重生活污水治理同农村厕改工作有效衔接,全市在完成农村改厕基础上增加污水收集或资源化利用7969户。

此外,2023 年,市环委会先后 2 次组织对各县 (市区) 农村生活污水工作进行督办。今年下半年,咸宁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市水利和湖泊局、市乡村振兴局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督办,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积极谋划项目,以共同缔造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完成我市‘十型’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为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不懈努力。”李建泓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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