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访问 简体

【访谈解读】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发布时间:2024-09-14 来源:咸宁市人民政府网

文字实录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关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视频访谈。我是主持人夏梦琪。今天我们为大家邀请到的嘉宾是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李建泓,就《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相关内容为广大市民进行解读。李局长,欢迎您!

李建泓: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高兴能来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同大家进行交流,也借这个平台,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咸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界朋友、广大网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李局长,市政府于2023年的12月27日出台了《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请您给大家介绍一下该《方案》出台的背景?

李建泓:好的,主持人。2023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全省流域综合治理发展规划纲要,统筹推进水资源保障、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三水共治”。2023年7月,省政府印发《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目标,要求各市州政府制定本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为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出台了《方案》。

主持人:请您谈一谈制定和实施该《方案》的重大意义?

李建泓:制定和实施《方案》,对统筹我市流域综合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落实流域综合治理,统筹发展规划的具体举措。《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目前,我市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但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起步晚,污水无序排放对流域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方案》出台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将成为统筹流域综合治理的一个小切口,推动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

第二、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的有效途径。乡村振兴要求生态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更多强调“硬化、美化、亮化”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容易被忽视。《方案》的实施,旨在逐步扭转这种被动局面,把农村污水管网建设纳入农民建房设计要求,增加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逐步解决农村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加快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步伐,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体质量,提高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第三、是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升群众幸福感的现实要求。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要求以全域公园化的理念指导城乡规划、建设和治理,水体修复应实施“控源截污”,治理黑臭水体。为加快推进我市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标准化试点建设,应统筹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打造城乡一体的公园化体系。《方案》实施后,将有利于进一步统一农村污水治理的规范和标准,推动解决农村群众身边的水环境问题,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提高农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主持人:好的。那么该《方案》主要包含哪些内容呢?

李建泓:《方案》共设12条。分三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即突出增量:对2023—2025年各县(市、区)每年需要完成治理的行政村任务进行了分解;利用增效:实现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提升;机制健全:推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明确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点区域、治理模式、技术工艺、建管体系等内容,围绕重点流域、湖泊、旅游风景区等人口集中、污水产生量较大区域优先治理;提出纳入乡镇污水管网、建站集中收集处理、联户分散收集处理、农户就地资源化利用治理模式;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组织保障、责任分工、资金投入、监督考评等内容。成立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班,要求各地统筹项目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污水治理,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工作一并开展考评。

主持人:该《方案》在制定过程中经历了哪些环节呢?

李建泓:《方案》起草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调查研究阶段。从2023年5月开始,市生态环境局着手组织开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各县(市、区)梳理已开展农村污水治理行政村数量、污水处理设施数量、运维情况,全市重点流域、重点湖库和农村人口集聚区、风景名胜区等村庄情况。同时,会商市住建、农业农村、水利、民政等部门,进一步核实全市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处理设施建设情况。2023年9月,起草了《方案》征求意见稿。二是征求意见阶段。通过局内部审议、发征求意见函、网上公示等形式,先后两轮次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经历多次修改,于2023年11月形成了《方案》建议稿。三是审查发布阶段。2023年11月,《方案》建议稿经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12月5日,市政府2023年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方案》,最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主持人:目前我市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李建泓:近年来,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治理比例逐年提高。截止2023年底,全市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328个,占数量的37.1%,相较于2020年底的18.9%显著提升。特别是2021年来,每年完成污水治理的行政村不少于32个,2023年达到45个。按《方案》实施计划,到2025年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至少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二是设施数量不断增加。目前,全市建成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91套,覆盖行政村约162个,单套设施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0吨及以上。同时,建成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下的分散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189套(人工湿地、氧化塘等)。三是资源利用初见成效。截止2023年底,全市累计有192619户农户完成户厕建改,其中7969户农户实施了厕所粪污同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通过单户或者联户收集污水用于农田、菜地、果园等资源化利用。2024年计划再完成2917户农户厕所建改任务。《方案》中也明确对于常住人口较少、规划拆迁村,地形条件不适合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村,鼓励农户自行将生活污水收集后统一用于农业生产资源化利用。

主持人:通过李局长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新出台的《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障。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我市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必将取得更大的成就。感谢李局长做客视频访谈栏目!

李建泓:谢谢主持人,也谢谢各位网友。衷心期待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关心咸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衷心祝愿咸宁市政府门户网站越办越好!

主持人:今天的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网友们的支持和收看,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715-8898870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鄂ICP备05011845号 网站标识码4212000006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32号

网站地图隐私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