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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及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5-12-09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曾文波: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长江高水平保护的工作要求,系统介绍我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推进成效及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氛围。今天,市政府新闻办特召开本次新闻发布会。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嘉宾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熊峰先生,四级调研员李建泓先生,水生态环境科负责人朱燕女士,大气环境科负责人尹文路女士。四位同志将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中新社、湖北日报咸宁分社、湖北广播电视台咸宁融媒体记者站、楚天都市报咸宁记者站、荆楚网、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咸宁人民广播电台、香城都市报、咸宁网。欢迎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

首先,请熊峰先生通报咸宁市2025年1-9月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熊峰: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2025年1-9月,咸宁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上保持良好,稳中有升。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全省十三个国考城市中排名第二, 市城区环境空气PM2.5浓度均值在全省十三个国考城市中排名第四;国、省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100%,全省排名并列第一;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千吨万人”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9.0%;PM2.5浓度均值为31.5微克每立方米。

(二)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咸宁市六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在87.9%-94.4%之间,平均值为91.6%,空气质量优良率相对较高的为赤壁市;PM2.5浓度均值在26.8-31.7微克每立方米之间,平均值为28.9微克每立方米。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全市11个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43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

我们对全市主要河流和湖库共51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水质监测。其中,国控断面(点位)12个,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比例为100%;省控断面(点位)10个,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比例为100%;市控断面(点位)29个,其中24个河流断面和水库点位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比例为100%,5个重点湖泊水质均符合相应水质目标。

全市跨界断面4个,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我们对咸宁市城区和各县(市)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和夜间等效A声级按季度进行监测,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等效A声级达标率咸宁市城区为94.4%,其余各县(市)均为100%;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夜间等效A声级达标率咸宁市城区为83.4%、其余各县(市)均为100%。

谢谢!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曾文波:

感谢熊峰先生的介绍。

接下来,请李建泓先生介绍咸宁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李建泓:

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8月11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以“感知生态之变母亲河重现生机与活力”为题,报道长江、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取得显著成效。其中,长江咸宁段作为长江中游重要节点,遥感卫星反演数据显示总磷浓度十年间大幅降低,水质实现显著提升,标志着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迈入新阶段。我市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先后实施长江大保护十大攻坚行动、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等,长江大保护连续5年在省级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位居全省前列。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江高水平保护工作。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先后19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关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长江高水平保护重点工作深入一线现场调研和督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江大保护浓厚氛围。出台《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咸宁市西凉湖保护条例》《咸宁市陆水流域保护条例》等6部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定《咸宁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咸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咸宁市古桂花树后续资源保护办法(试行)》。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淦河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开展调研,组织开展《环保法》《长江保护法》等执法检查。同时,将水环境质量、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等生态环保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

二是强化统筹督导,推动重点任务见效。我们采取调度加督导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目前,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44项重点工作任务已完成22项,其余均达到序时进度,取得了积极进展。全市329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治和验收销号。

我市实施了咸宁大道东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咸宁市十六潭片区雨污管网建设及赤壁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等项目,新建改造生活污水管网约120公里;章家湖湖泊综合治理工程完成1.41公里环湖路,新建交通桥1座,环湖道路全线贯通,新建生态湿岛10座、出口节制闸1座及人工湿地4.0公顷,完成19.36公顷水生植被补栽。

我们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积极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行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1件,查获涉案人员179人,移送司法机关12件,移送司法处理人员21人,行政处罚17.28万元,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47艘;已建成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36家,完成尾水治理面积50523.4亩,较2024年增加7875亩。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流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处置率均达到100%。

我市加快推进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成功争取2025年省级补助资金3958万元,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面积214.17公顷;完成荒山绿化3.98万亩,退化林修复22.2万亩,封山育林8.94万亩,均已完成省定年度计划任务。

全市可再生能源装机326.22万千瓦,同比增长26.46%,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加大绿色服务和产品创新力度,积极探索排污权质押、碳排放权抵押贷款等业务,全市金融机构绿色贷款余额535.28亿元,同比增长31.86%。与黄石市签订富水、高桥河跨市生态补偿协议并正式实施,实现斧头湖、西凉湖、陆水、高桥河、富水流域等5个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全覆盖。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共同保护氛围。组织开展了“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等系列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共抓长江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探索建立环保监督员、生态环保专业委员会、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等工作机制,分别与武汉市、鄂州市、黄石市建立跨流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引导政府部门、企业、公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

我市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城镇污水系统治理专项行动需加强攻坚和农业面源污染管控难度较大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强化目标、措施、责任、时限“四单”管理,加强工作调度和督查,确保年度重点任务按期完成,以生态之优促进发展之变。谢谢!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曾文波:

感谢李建泓先生的介绍。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前,先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机构名称。

咸宁日报记者:秋冬季是大气污染的高发频发期,也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今年咸宁市具体采取哪些举措应对秋冬季污染天气风险,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取得实效,推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负责人尹文路:

感谢记者提问。秋冬季是大气污染治理的关键时期,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直接关系全年空气质量好坏,目前我们主要是盯紧关键指标和考核目标,开展秋冬季“治气”攻坚行动,通过精准施策、协同发力,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效能,推动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是加强统筹部署,形成治气攻坚合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出台咸宁市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相关文件,组织召开攻坚帮扶专题会议,明确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及各地各单位职责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体系,重点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班组建,在各地各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开展集中办公,落实日常调度协商工作机制,凝聚合力共同应对秋冬季污染天气风险。强化重点督办。通过“四不两直”形式组织专人专班深入重点点位重点区域开展帮扶检查和重点工作督办,针对发现问题点对点发出调度令、工作通报,推动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硬约束机制。

二是推动精准发力,落实污染防治举措。抓好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督导钢铁、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稳定超低排放,实现氮氧化物、颗粒物的协同减排。持续推动年度治理项目和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推动重点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和绩效评级工作。抓好移动源污染精准管控,严格城区重柴禁限行,强化交通疏导分流。紧紧盯住35家用车大户、17家城区搅拌站、9家渣土公司,加强车辆管理与排放。抓好面源污染全面防控,统筹人防、技防手段严抓秋冬季秸秆露天焚烧,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建筑工地净尘专项行动为基础,督促各类工地严格落实“八个百分百”防控措施。推动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位、运行监管落实到位、油烟污染问题整改到位,减少餐饮油烟污染。

三是坚持科学管控,加强风险防范应对。加强风险预判,联合气象部门定期分析研判气象条件并研究具体应对举措,加强日常管控、污染预警、重点调度等信息推送,确保“提前研判、提前启动、提前应对”。加强清单管控,针对3个国控点位制定一点一策管控清单,推动精细化管控力度,加强工业企业、移动源等主要污染源排查,修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和三级管控清单,推动清单可执行可落地。

谢谢!

荆楚网记者:近年来我市将入河排污口整治作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请问,目前我市在入河排污口整治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又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效呢?

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负责人朱燕:

感谢您的提问。入河排污口,顾名思义,是污染物进入河流的“最后一道关口”。它虽然“小”,但直接连着河流和岸上的污染源,是打通水里和岸上的关键环节。

入河排污口整治这项工作系统而复杂。近年来,我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做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我们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原则,综合运用人工徒步排查、技术设备探测等多种手段,对全市重点河流、湖泊的排污口进行了多轮次、拉网式的排查,共排查排污口898个,其中,长江329个、陆水285个、富水179个、斧头湖27个、西凉湖59个、黄盖湖19个。

二是精准溯源,厘清责任。在摸清数量的基础上,我们深入开展监测和溯源分析,搞清楚每个排污口的污水来源、主要污染物类型和责任主体。对于工业废水排放口,我们关联到具体企业;对于生活污水排放口,我们追溯至市政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对于农业面源、雨洪径流等,我们也明确了相应的监管要求。做到了“一口一策”,责任清晰。

三是分类施策,系统整治。我市坚持将入河排污口整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推进,将排污口整治与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等全局性工作协同部署、一体推进。我们根据排污口的类型、污染程度以及责任主体情况,依法依规分别采取实施分类施策,将整治要求转化为具体的发展项目。比如,对于清理合并类,我们将其统筹纳入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和市政管网提质增效工程。同时,我们注重系统治理,通过一个“口子”撬动多方面工作提升。通过整治排污口,我们倒查出了管网破损、雨污混接、处理能力不足等一批城市管理的深层次问题,进而统筹推动了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容、雨污分流改造、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一系列项目,实现了“整治一点、规范一片、提升一域”的综合效应。

四是强化监管,注重长效。我们建立了入河排污口台账,逐步完善了日常监测和巡查机制,今年,我们印发了《咸宁市入河排污口长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要求,不断巩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成效。

通过上述努力,我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批影响水环境的突出排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部分河湖的水生态功能得到恢复,人民群众的亲水体验感和获得感明显增强。

谢谢!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曾文波:

谢谢四位发布人,也感谢各位记者朋友。

长江大保护是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重大战略,生态环境质量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福祉之一。今天的发布会系统介绍了我市在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中取得的积极进展,以及2025年以来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成效,充分展现了市委、市政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持续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希望媒体朋友们持续关注、宣传报道咸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讲好咸宁绿色发展故事,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长江大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咸宁凝聚强大合力。

今天的发布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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