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访问 无障碍浏览 简体

关于印发《2025年咸宁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37514/2025-08905 文       号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文单位: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名       称: 关于印发《2025年咸宁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年03月2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鄂环发〔2020〕19号)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对《2024年咸宁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2025年咸宁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严格按照正面清单管理有关要求,做好该31家正面清单企业或项目保障措施、监督执法等有关工作。

附件:2025年咸宁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主办单位:咸宁市生态环境局 单位地址:咸宁市银桂路15号 电子邮箱:hbxnhjbh@163.com 投诉电话:0715-8898872

技术支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版权所有©鄂ICP备05011845号 网站标识码4212000006 鄂公网安备 42120202000232号